作为一个时常利用假期带全家住店的旅游重度爱好者,我对酒店要求“刷脸”的做法,也颇有一些意见。按说本人出示了身份证件,上面也有如假包换的照片,辨认起来并不是多难的事情,为什么还要站在摄像头面前,让机器比对一番,如此“画蛇添足”,岂不多此一举?有时候“刷脸”很快,有时候“刷脸”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大堆行李就放在脚下,本来就旅途疲劳的一家老小,还得硬撑着身体等着“刷脸”合格通关,服务效率忽高忽低,想起来这些经历,心情就不太愉悦。
作为法律工作者,对“刷脸”的做法怀有一种天然的警惕。看新闻报道,人脸识别是违法的高发地带,有的利用人脸信息“商业杀熟”,有的公开售卖违规抓取的人脸数据,“刷脸”过程带来了人身财产被侵犯的危险。在司法实践中,“刷脸”也遇到了强有力的阻击。2021年11月,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某办理年卡时提交的人脸信息,赔偿经济费用,为人脸生物特征信息安全保护提供了法律借鉴。酒店强制“刷脸”,是否经过了旅客允许,有关信息是否得到了保护?这些问题,恐怕还没有令人放心的答案。
2022年颁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问题是,查验身份证件并不等于要求旅客“刷脸”。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刷脸”并没有充分的授权依据。
老实说,酒店也未必对“刷脸”举双手赞成。表面上看,旅客“刷脸”似乎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劳动量,也增加了辨识的精准度,但人工查验其实也同样管用,遇到机器故障时,不也是靠人工最终解决吗?采购安装和日常维护“人脸识别”机器设备,需要支出一笔不小的费用,倘若取消“刷脸”,酒店不必安装和维护此类机器设备,毫无疑问将减少不少成本开支。
经得起法治检验的,才会更加持久,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做法都经得起拷问。住宾馆酒店须先刷脸,固然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做法,但合理性合规性却存在问题。人脸识别涉及对个人重要的生物学数据的收集,“刷脸”必须慎之又慎,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两会之际,戴斌委员提交《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建议公安部指导地方取消入住酒店必须刷脸的规定,并召回相关软硬件设备,抓住了法治的痛点,也把握了公众的利益关切点,值得点赞。□ 杨宜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