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市场借贷违规套利
网贷行为涉嫌“套路”,金融监管部门发出警告
近日,多个省份的金融监管局纷纷发出警告,指出网贷行为中存在的涉嫌“套路”问题。这一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网贷“套路”频现,金融监管部门齐声警告
近日,国家金融总局北京监管局在网管监管动态中发布了一份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的风险提示。该提示指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通过网络贷款时遭遇了诸如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以及过度借贷等问题,这些情况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2024年5月26日国家金融总局官网发布该风险提示并被中国政府网转发后,近20个省份的金融监管局也相继发出了类似的警示。甚至还有地方网站如重庆发布等配合发布类似“无手续费”“免息”等网贷“套路”风险提示。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都在密集发声,旨在提醒消费者注意网贷风险,同时也对网贷平台发出警告。
在此次集中公布的两个典型案例中,案例一揭示了网络贷款平台如何通过暗含的担保合同变相提高实际借款成本。王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宣称“无手续费”的借贷广告,便点击链接下载了某网络贷款App。在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后,他成功借到了款。然而,在仔细核对还款明细时,他发现账单后附有一张担保费用账单,实际借款成本远高于预期。
案例二则展示了网络贷款广告如何诱导消费者非理性借贷,以及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连锁反应。陈某在一则低息网络贷款广告的诱惑下,觉得自己能够按时还款,便盲目借贷。然而,随着还款压力的逐渐增大,他开始向其他网络贷款App借款还贷,最终导致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同时,他在申请网络贷款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遭到了泄露,接收到大量网络贷款广告。
以上网贷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套路”,然而,实际上利用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来提升网络贷款利率,已成为行业惯例。在此案例被揭露后,预计网贷平台及其背后实际出资的银行将面临大量客户投诉。根据监管要求,这些平台需按照银行解释和回复处理问题,甚至可能面临减免高额保费的处理。此外,案例二还揭示了网贷平台间的风险转移行为。风险偏好较低的网贷平台会将其不愿发放贷款的客户信息,导流给贷款条件更优、风险承受能力更高的网贷平台。这种导流行为难免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从而引发客户骚扰电话等问题。
监管部门提出的这两个核心案例,直指网贷行业的痛处。首先是利率问题,这是网贷平台生存的基础。目前,大多数网贷平台都通过担保分润等方式,将背后银行出资方的利率限制在18%以下。一旦这些行为被认定为“套路”,那么这些平台的交易行为都可能涉嫌违规。其次是成本问题,随着抖音等平台的投流成本增加,网贷平台的流量获取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如果这些流量只能内部使用,无法进行二次售卖变现,那么平台的运营成本将大幅增加,甚至可能威胁到其生存。这两点都可谓是对网贷平台的致命打击。
以北京金融监管局为例,该局提醒消费者在面对网络贷款时需保持警惕,并着重关注以下风险点:
首先,要防范利息费用的模糊处理。某些网贷平台可能以“免息”或“低息”为诱饵进行宣传,但在实际放款过程中却违规收取各种费用。此外,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平台会与消费者另行签订合同,要求在收到借款后立即转回“保证金”,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砍头息”收取方式。同时,平台还可能通过默认勾选或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销售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作为放款的前置条件,并且提前还款时订购费用不予退还。另外,通过App操作限制正常还款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债务逾期,从而产生“罚息”。
其次,需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在贷款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向网贷平台提供敏感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被平台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的不法机构,导致消费者及其亲友受到各类电话销售的骚扰。
再者,要警惕过度借贷的诱导。某些网贷平台可能会通过误导性的宣传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其在多个网络平台之间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这种方式可能导致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陷入还款困境,甚至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借款业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及真实息费水平,避免陷入网贷陷阱。
当前,监管部门仅警示了“套路”问题,而尚未将之定性为“套路贷”。事实上,“套路贷”是指一种特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由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相关协议,如“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在此过程中,犯罪分子会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手段来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他们还可能利用诉讼、仲裁、公证或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套路贷”与基于意思自治的民事借贷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目的是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他们也不会在借贷过程中实施如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等欺诈行为。
对于实施“套路贷”的犯罪行为,如果未采用明显暴力或威胁手段,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若在实施过程中同时构成多种犯罪,如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或择一重处。
因此,我们应当时刻警惕,避免陷入与道德不匹配的财富追逐之中,这不仅是网贷借款人的警言,也是对网贷平台的严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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