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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镇中女孩与一起“聚众淫乱案”

时间:2024-05-28人气:作者: 小编

14岁镇中女孩与一起“聚众淫乱案”

▲通往可心家的田间小路
红星新闻记者丨王震华
编辑丨郭宇 责编丨邓旆光
那天晚上的事情发生后,可心经常发呆,姑妈喊她,“会猛地一惊”。
3月12日凌晨,驻马店市新蔡县一所乡镇初中宿舍楼,14岁的可心和同班13岁的小丽从二楼用绳子降到一楼,随后翻墙和前来接应的三名成年男性一起开车去了县城。
在县城一家简陋的宾馆,两名二十多岁的男性先后和可心发生了关系。可心称,自己“不是自愿”,“用脚踹过”,但“没有呼救”。“我能喊谁,喊有用吗?”
为何会跟年龄相差这么多的成年男性深夜外出?可心表示,自己在学校经常被欺负,“他们说可以帮我摆平”。“跟他们聊得来,可以聊一些网上很潮的东西。”
当地警方最初认定案件性质为“聚众淫乱”,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地警方先后两次向县检察院申请报捕,均被驳回。随后警方向驻马店市检察院提请复核。5月23日,新蔡县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有些事实还没有查清,还涉及其他案件。“待警方查清后再报捕。”
“聚众淫乱”
3月12日一早,临去工厂上班前,可心的姑妈张女士给可心的班主任发微信,询问最近她在学校的表现。班主任回话说,昨天有两名女同学深夜从学校翻墙出去,“但愿没有她”。
去年秋天开学不久,因为被学校收了手机,可心闹情绪提出退学,张女士就带着她在阜阳打工的工厂一直住到春节前。春节后,可心又回到镇上读书。担心侄女的学习,张女士每周都会跟班主任联系。
12日10点多,正在上班的张女士接到班主任的回信,说翻墙的有可心。张女士立即向工厂辞工并赶往学校,在老师办公室,可心说翻墙是因当天晚上有人打她,出去是为“散心”。跟她一起翻墙的小丽则向老师讲述其出去之后发生的事情。班主任建议张女士报警。
下午1点多,镇上派出所调取学校周边监控,发现可心和同学深夜翻墙出去,上了一辆白色轿车。在可心和同学的指认下,派出所工作人员带着双方家长找到了县城的一家宾馆。“当时那两个男的还在房间里。”警方进屋询问,张女士一直在门外。问话结束,派出所工作人员离开,“说这事儿转到西城派出所了”。
“我进去后问那两个男的是怎么回事,他们说可心还是应该读书,他们愿意花钱。”张女士听到后觉得不对劲,当场又打了110。新蔡县西城派出所接警后,到宾馆带走两名男子连夜展开调查,“当晚8点45分左右,让我带着可心去录了口供。”
第二天一早,新蔡县刑警大队再次叫可心去录口供。“问的时候,我在旁边。”张女士说,自己当时很震惊,就像听到“炸雷”一样。
张女士回忆,一名杨姓警官问得很细。他问可心是否是自愿与两男子发生关系,可心否认。警官问:为什么之前跟镇上派出所说是自愿。可心回答:自己当时很害怕,只能这样说。
两天后,案件被定性为“聚众淫乱”。
红星新闻获取的一份新蔡县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显示,3月15日,新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通知张女士,经对3月12日张某等人涉嫌聚众淫乱案进行审查,认为聚众淫乱罪归治安大队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将该案移送驻马店市新蔡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