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的苟某军在村里与他人联合修建的房屋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摄
实际上,今年8月以来苟某飞就在举报此事,之后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巴州区纪委介入调查,并先后对其反映的情况给出了处理意见和调查结果。
经巴州区纪委调查,根据相关文件,被苟某飞举报的苟某军家申请低保时,家中父母因残、因病,儿子读书,家庭困难,其家庭房产产权房屋总面积未超过当地住房标准的两倍。另外,该家庭车辆价值也未超过低保月标准的24倍。家庭中三人享受低保符合条件,不存在违规。
12月4日,苟某军向红星新闻记者详细回应了其家庭及车房情况。目前,因其母亲去世,儿子高中毕业未再读书,且父亲主动退出低保,全家已无人享受低保。
村民举报:
“邻居家有车有房吃低保”
认为应追回资金,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苟某飞的老家在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石笋村。今年11月10日,他在网上发帖,举报其老家邻居苟某军家庭违规吃低保,并认为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追回低保金。
近日,苟某飞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今年8月左右,他从其他村民处得知苟某军家中有三人在“吃低保”,而对方在村里修“别墅”,城里还有门市和住房。
苟某飞称,苟某军家的“别墅”于2018年修建,苟某军还在2008年全款购买了一个门市,2017年又在巴中城区买了一套住房。此外,还购买了小汽车。而苟某军家里人开始“吃低保”是在2020年。
为此,他质疑:苟某军家庭条件如此之好,其家人为何还能吃低保?巴州区民政局和鼎山镇政府为何同意其家人享受低保政策?其怀疑有人暗箱操作。
苟某飞称,今年8月底,在他举报后,经巴中市巴州区纪委介入调查证实,苟某军家人享受低保属实,“9月11日就取消了苟某军家人的低保”。他认为,违规吃低保的资金需退回,相关人员应该被处分和追责。
11月13日,记者曾前往鼎山镇石笋村,看到苟某飞老家旁边有一个小院,这个小院就是其邻居苟某军和另外两家人联合修建的。记者观察发现,这个小院是一个三合院,一楼一底临路而建。
苟某飞称,该三合院修建质量好,“差不多花费了100万元”;对于“苟某军在巴中城区购买的门市和住房”,他称不太清楚具体地址。
那么,苟某飞举报的“邻居家违规吃低保”是否属实?相关部门是否曾进行调查并给出结论?
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