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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水库被放生埃及塘鲺?当地澄清

11月24日,一位网友发帖称,有人向四川省都江堰市紫坪铺水库投放了1万斤(约5000公斤)埃及鲶鱼,这种鱼属于入侵物种。
紫坪铺水库位于都江堰市龙池乡,岷江上游,是一座大型水库。它为成都市供水,并调节着中国最大的灌溉区——都江堰灌区的水量。社交媒体调查还显示,过去两天,有多名垂钓者在紫坪铺水库捕获了埃及鲶鱼。
[帖子中的图片]
公开信息显示,埃及鲶鱼(学名:Catfish gracilis)是一种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水系的淡水鱼。它的迅速扩散对当地生态系统构成潜在威胁。
11月26日,即墨新闻记者联系了都江堰市农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渔业部门已经处理了此事。记者随后联系了渔业部门负责人,但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紫坪铺水库所在的龙池市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几天前确实发生了一起向水库放生鱼的事件。相关部门官员已到现场处理,渔业部门和紫坪铺水库运营公司出动船只捕捞了部分放生鱼。渔业专家鉴定出放生的鱼并非埃及鲶鱼,而是当地养殖的八线鲶(一种鲶鱼),并认为不会对水库鱼类种群造成影响。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不知道放生鱼的人员最终的下落。
[埃及鲶鱼图片]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法律师赵良山告诉即墨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禁止未经授权放生外来物种。违者将被有关部门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抓回放生物种,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若造成环境破坏,还需进行生态系统修复补偿。例如,在华源,有人因放生鳄龟(一级入侵物种)而被罚款1.1万元,并被责令抓回。
[埃及鲶鱼图片]……赵良山还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之1也规定了非法引进、放生、遗弃外来入侵物种的犯罪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例如大量放流入侵物种或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重大破坏,责任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羁押候审,并处罚金。
赵良山表示,据官方消息,此次放流的物种为本地养殖的鲶鱼。根据《水生生物繁殖放流管理条例》,用于繁殖放流的幼鱼必须是原种或F1代,且必须来自持有“水生植物生产许可证”的核准设施。大规模放流必须提前申报相关信息。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违者将依据《渔业法》等相关法规予以追究。 “如果这次放流的鲶鱼没有对水库生态造成负面影响,一些鱼也被及时在现场捕获,而且放流规模不大,那么主要措施通常是在现场阻止和停止放流。一般情况下,不会处以罚款等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