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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近5000元房费 酒店倒贴都不搬
近日,一名男子携家人在重庆一家酒店住了四个多月,累计欠款近5000元。他既未付款也未搬离。酒店提出免除欠款,甚至提供500元的搬迁补贴,但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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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重庆维兰石光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吴先生于7月底携80多岁的母亲和10岁的孩子入住该酒店,房费为每日140元。吴先生前两个月按时付款,之后开始拖欠,有时只付部分款项,最终完全停止付款。目前调查无果。

酒店工作人员解释说,吴先生目前欠款近5000元。他们希望他能搬离酒店,但多次联系他均未果。酒店老板甚至提出免除吴先生所有欠款,通过中介帮他找一套非常便宜的公寓,并给他500元的搬家补贴——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换取吴先生的离开。尽管如此,他仍然不为所动。
据重庆电视台(“每天630”)报道,吴先生表示他并非拒付房费,而是与酒店老板存在超过10万元的债务纠纷。他还补充说,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它离法院很近,并说道:“我和她(酒店老板)的纠纷是经济上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上法庭。我劝她起诉我。”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板人很好,甚至还给吴先生的孩子送过牛奶,但现在他们也无能为力了,因为老板已经提起诉讼。
北京战略律师事务所(南京)的朱雪律师解释说,吴先生的入住行为已与酒店建立了合同关系,按时支付住宿费用是他的义务。他未能支付费用构成严重违约,酒店有权要求其搬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物权人在物权受到侵害或者受到威胁时,可以要求驱逐侵害人或者消除危险。作为房屋的合法占用人,酒店有权要求吴先生归还房屋,即要求其搬离。如果吴先生拒绝离开酒店,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