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学生希望泡面老板能继续经营
12月15日,据媒体报道,济南大学舜耕校区(东校区)内发生了一起关于煮泡面价格争议的事件。
据三湘都市报12月14日报道,学校内的六食堂超市窗口老板——被学生们亲切称为“泡面大叔”的经营者,因拒绝将自己提供的煮泡面及其他配料的价格统一至校园超市设定的标准而被迫撤离学校。
这位泡面大叔所提供的服务收费相对低廉:煮方便面加工费仅需1元/包、青菜0.5元/份、鸡蛋1元/个等,深受学生欢迎。
然而,济大超市方面在约三个月前推出了类似的泡面加工服务,但其售价却显著高于六食堂超市,如加青菜2元、8种配菜5元、泡面本身10元。
面对济大超市提出的统一价格的要求,“泡面大叔”选择了坚守自己的定价策略,最终于12月8日,在被警告若不撤出将会遭遇断水断电的情况下离开了学校。
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发了校内外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许多学生表示希望“泡面大叔”能够重返校园继续经营。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是什么操作?利用垄断地位逼迫小商家涨价,甚至直接将其赶走,这根本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学校难道不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吗?现在倒好,只剩下昂贵的选择了。
也有网友认为,真是令人气愤!一个小小的泡面档口背后隐藏着如此复杂的人际关系网。
如果连最基础的民生问题都不能妥善处理,那么所谓的高等教育质量又体现在哪里呢?
那么,济大超市是否有权要求其他经营者按照其指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呢?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在此案例中,济大超市并非政府授权或指定的唯一供应商,也不存在合法理由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自主定价权。
因此,济大超市无权强制要求其他经营者按照其设定的价格售卖商品,这样的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