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近日就逃税举报发表声明:税务机关已立案调查,未发现相关情况。
此前报道:刘晓庆被实名举报逃税!记者:上海市税务局已受理举报。
5月15日,74岁的女演员刘晓庆被深圳居民王先生实名举报。王先生指控刘晓庆在上海的独资公司——上海逸熙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偷逃所得税。他提交了一份税务违规举报表,显示刘晓庆参与了总额达330万元的交易。她以“代收代缴费”为名,将款项转入该公司,然后开具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可能逃避高所得税税率。王先生表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并将对刘晓庆及其关联公司展开调查。
企查查数据显示,刘晓庆旗下有十家公司,其中七家已被暂停和注销,仅剩三家。这些公司均涉足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她曾投资上海亿熙文化传媒中心,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为3万元。
这篇报道让刘晓庆的纳税记录备受关注。
2002年,刘晓庆因公司偷税漏税逾千万元被判入狱422天。其姐夫荆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刑,但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随后,她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补缴税款,重回公众视野。然而,这篇报道却声称刘晓庆已在上海市缴纳了税务罚款和补缴税款,并指控其屡次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