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的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这个建议一旦得到采纳,将意味着伤人犬只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面对的不仅仅是民事责任,也可能负刑事责任。
庹庆明代表说得非常对,确实是的,犬只伤人后饲养者或者管理者仅仅承担民事责任,惩戒效果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那些犬只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却还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个法律的漏洞必须要尽快补上。
平常比较温顺的狗,突然发起狂来狗主人都不见得能制服。现在不文明养犬的人比比皆是,遛狗不牵绳还说“别怕,我的狗狗不咬人”;有的养犬者甚至认为“我的狗比你的命值钱”,这是一种心理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