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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扫墓时被墓碑砸伤 致十级伤残
湖南省一名男子在葬礼上被倒塌的墓碑砸伤,致残等级为10级。谁该承担赔偿责任?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报道了一起案件,邵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墓地建设方和墓碑建设方各承担70%的赔偿责任,总计超过15.8万元。
男子在葬礼上被墓碑砸伤
致残等级(10级)
邵阳市居民刘鹏委托王东公司为其父母建造主墓碑和围墙。双方协商确定了墓碑和围墙的样式和材料,总价为1.65万元。刘鹏要求在当年清明节前完工。
王东公司随后通知了其亲戚王楠。王楠打磨了墓碑,并派工人前往刘鹏选定的墓地竖立墓碑。这是一个四面围墙式的模块化墓园,主墓碑位于其中。刘鹏分两期付清了全部款项。
两年后,清明节期间,刘鹏一家前往墓园清扫坟墓,主墓碑突然倒塌,刘鹏受伤。事后检查显示,刘鹏伤残等级为十年级。
事发后,王楠得知刘鹏受伤,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承认了部分责任。由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刘鹏起诉王栋和王楠,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裁定原告损失总额超过22.6万元。庭审期间,被告王栋请求法院进行专家鉴定,以确定墓碑倒塌的原因。法院应其请求,指定了一家专家公司进行鉴定。
判决
法院判令建筑公司赔偿超过15.8万元人民币。
邵阳县法院裁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设施或其他构筑物倒塌造成第三方损害的,建筑公司和承建商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他们能够证明施工不存在缺陷。本案中,刘鹏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付款凭证表明,原告在墓碑建造的整个洽谈和付款过程中都与王东保持沟通。被告王楠在法庭上承认接受了王东的委托,为原告父母的墓地竖立墓碑。王东负责协调施工费用。
调查显示,王东在承接原告的墓碑建造项目后,将工作委托给了被告王楠。两人共同承担了包括业务沟通、采购石材、竖立墓碑及围墙等工作。他们共同完成了墓碑的建造,共同承担劳动和利润。因此,两名被告对墓碑负有连带责任,并共同承担其缺陷责任。
根据专家报告,墓碑倒塌的主要原因是老化和底部水泥粘合剂的脱落,再加上土壤密度增加和持续降雨造成的侧向力。这导致墓碑倒塌,并对原告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报告证实,涉案墓碑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因此,两名被告对原告的损失负有主要责任。
土方工程和雨天也是导致墓碑倒塌的原因之一。由于原告本人进行了土方工程,且天气因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因此被告的责任可以相应减轻。综合考虑所有情况,法院裁定两名被告应承担原告损失的70%,即超过22.6万元人民币,这意味着他们应共同赔偿原告超过15.8万元人民币的损失。作为墓地访客,原告未对雨天及墓碑所受土压等情况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因此应承担30%的部分责任。
综上所述,邵阳县法院裁定被告王东、王楠应共同向原告刘鹏赔偿超过15.8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